湖北天门天门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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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天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救灾物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谈判。
一、项目编号:TMGP**-**
二、项目名称:救灾物资
三、项目内容:A包棉被,预算**.*万元(详见谈判文件)
B包棉大衣,预算**万元(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内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
五、谈判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湖北省产品执行标准证书等相关证件。
*.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及其下属分局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
*.供应商须有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采购业绩;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检察机关出具)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业绩合同*个,包括详细的货物清单等);
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谈判人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节假日休息)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民中心财政局大楼***室)领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九、谈判时间: ****年**月**日*:**时前递交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十、谈判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西*号)。
十一、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
开户行:工行湖北天门分行南桥分理处
保证金应由谈判人帐户一次性汇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科长:***********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徐科长,联系电话:****-*******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