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歙县斗山街25-8号房地产资产产权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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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斗山街**-*号房地产资产产权转让公告项目编号:SXCQ(****)**号受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中心对斗山街**-*号房地产资产产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虚假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方: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转让标的简介:“斗山街**-*”房地产,建于清末,坐南朝北,两进三开间,通面阔*.*米,通进深**.*米,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含院落)。二层砖木结构楼房,天井两边有回廊,西面楼梯上楼,格子门窗。天井下铺有石子,后进较为狭小,两边有厢房。后有厨房、小院,院内有一口井。无人居住,损坏严重,多处坍塌、漏雨。该标的已办理房地产证,总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以现状实测为准),用地性质为住宅。使用年限**年。 二、标的转让要求:(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其中:*、保护规划要求根据《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 **-*号房屋为修缮建筑,属《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古民居,应妥善保护利用。*、修缮要求为满足现代人多方位的使用需求,业主须按照文物维修原则,对其进行修缮改造,以实现古民居的传承存续,原则上须遵循以下条件:*)该处房屋位于古城保护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按照传统建筑风貌要求进行修缮。维持传统临街界面,不得改变沿街(巷)外立面、砖木结构形式、传统的建筑材料和工艺技术。*)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即檐口高度不应超过*米,总高度不应超过*米。建筑形式为传统徽派(坡屋顶),颜色以黑白灰为主色调。*)严禁在院落、天井等区域无序建设,但可以对其进行品味提升改造,以满足业主多方位的利用需求。*)古民居内若增加卫生间、厨房等实际需要的功能用房,原则上需在民居内进行,同时解决好排水、排污畅通等根本性问题。*)按古建筑消防条例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电路设计图,报消防部门批准。*)竣工后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房产证面积。*)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应符合业态设置要求。*)该房屋北面靠近道路墙体为古建筑,不可拆除。*)该房屋无人居住,损坏严重,多处坍塌且四邻均有住户,考虑到安全因素竞价人需在取得竞价确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应的修缮方案,确定方案后需在**个工作日内动工.**)修缮方案需报住建委(规划)、旅委、文物局、古城办、消防大队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并同县文物局签订《古民居保护协议》。*、业态定位考虑古城业态功能,鼓励按民宿客栈、艺术会所、传统手工作坊、非遗传承展示、艺苑茶坊、主题博物馆等方面的旅游文化业态定位,把保护古民居、挖掘徽文化与开发旅游结合起来,按照文化产业全域化发展思路,合理加以利用,使这些积淀了徽文化神韵和灵魂的古建筑,完美地与现代商业文明结合在一起,实现古民居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达到保护与利用和谐统一。必须设置与古城旅游文化相符的业态。三、交易方式:如报名产生*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家或*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四、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均可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用户登记操作联系电话****-*******,加入qq群*********,群文件里有产权类用户操作手册及入库提交资料模板,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网址http://***.******.***/sxweb/),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五、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万元(含土地出让金)。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元整或其整倍数。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事业法人提交的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八、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一)意向受让方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收款人: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开户行: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账号:***********************;(二)竞买保证金企事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九、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不足部分的成交价款。(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十、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电子竞价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十一、相关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由歙县国土资源局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日内受让方将交易转让合同报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地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所有权方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中发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并按斗山街古民居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十二、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年**月*日前向转让方和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我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十三、联系方式项目考察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项目咨询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附:附件.doc 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