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沛]沛县人民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沛采公(20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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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沛县人民法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庭审网络直播系统项目,**个审判法庭,预算金额**.*万元,供应商******。主要理由如下: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电【****】***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的情况通报和苏高法电【****】***号江苏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技术服务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庭审必须进行网络直播。随着司法公开进程加快,由“选择性直播”到“常态化直播”将是庭审直播工作的发展趋势。所建庭审直播公开平台需统一选用并与“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无缝对接,其他公司设备无法满足此要求,具有单一性。只******的庭审网络直播系统设备。为确保实现数据传输的准确和一贯性,现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购置“庭审网络直播系统”。特申请由******供货、施工、集成。附:有关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法庭庭审网络直播相关文件精神,沛县法院所建**个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公开平台需统一选用,并与“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无缝对接,其他公司设备无法满足此要求,具有单一性,只******的庭审网络直播系统设备。为保证无缝级联互通互控,确保达到预期的审判效果,确保庭审信号传输质量,并实现数据传输的准确和一贯性,建议选用“******” 庭审网络直播系统,******购置,进行施工、集成安装。论证专业人员:*、张 欣(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网管,副处长)*、张迎宾(沛县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员)*、胡 彤(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网络管理)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沛县人民法院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采购单位:沛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刘元书联系电话:***********沛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沛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 左琳、张昊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