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2016年横沙乡市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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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横沙乡市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崇明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四楼开标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雨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业主指定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斜土东路***号*号楼*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年横沙乡市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上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年*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在本市具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横沙乡市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XC****-***)*、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年横沙乡市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一项(详见文件)*、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任意地区*、交付日期:施工工期***日历天*、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面件 *、有效期内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原件扫描件; *、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原件扫描件; *、有效期内上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年*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中小企业声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企业固定服务场所证明原件扫描件; **、提供本单位及相关执业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四楼开标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四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投标回执;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号***室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现场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号***室。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崇明县横沙乡新环路**号 地址: 斜土东路***号*号楼*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陆庆佳 联系人: 唐雨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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