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宣恩县红岩卡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及续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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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宣恩县红岩卡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及续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宣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年**月**日报名截止时间,有效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未满足法定最低要求,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位于宣恩县椒园镇红岩卡村四组,垃圾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设计有调节池一座用于储存渗滤液,渗滤液经简单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批准规模为日处理**T/日,总库容***.**万立方,填埋年限**年。因项目资金不到位,****年该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T/日,总库容**万立方,使用年限**年,投资***万元)建设完成后,未经竣工验收即于****年投入使用,以至于至今仍未验收。鉴于该项目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告罄,渗滤液处理排放不达标,渗滤液输送管道损毁严重,已对城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现急需对该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同时启动二期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日处理≥**T/日,总库容**.**万立方,使用年限≥*年)。*.* 招标范围:***.******.***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一期建设项目的整改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及验收;***.******.***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地勘、视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及验收;***.******.***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整改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部分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包括原有构(建)筑物及设备的利用、改造、拆除等),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针对现有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的完善和改进;***.******.***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宣恩县红岩卡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运行一年,通过移交(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发包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同时必须对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能力、效果、运行成本给予实质性的保证。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发包人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个日处理***吨及以上规模的垃圾填埋场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设计及施工。如单个合同只含设计或施工的,可以分别提供。)。*.* 项目负责人要求:*) 总负责人应具有担任类似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和第三方证明为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担任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和第三方证明为准);*)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担任类似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业绩;*)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担任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报名并提交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存档,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设计方案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思路及初步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招标人将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前*名未中标设计方案(以设计方案评分排名)予以设计费补偿。设计方案被评定为第一名的,补偿*万元;第二名的,补偿*万元;第三名的,补偿*万元。*.*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恩县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xe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恩县分中心交易网(http://***.******.***/xe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元),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到帐。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自动生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地点: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号(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宣恩县城市管理局地 址:宣恩县建设路**号(原宣恩县职业技术学校)联 系 人:赵局长电 话:***********招标代理:恩******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号(恩施市建筑设计院四楼)联 系 人:陈军电 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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