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2016年11月21日-11月29日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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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月**日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年**月**日-****年**月**日我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号)电子邮箱:lwhbck@***.com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文号*维达纸业(山东)有限公司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莱芜市高新区汶阳工业集中区维达纸业(山东)有限公司院内莱环报告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