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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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编号: YJZC****-******. 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交通设施建设;数量:*批;预算价格:***.*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被******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的在职员工;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样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符合采购方提出的货物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天池路****号,市财政局*楼***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时之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室)领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标处理。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帐 号:**** **** **** **** **** 开户行:******延吉支行*.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 (延吉市河南街***号市政府大院*号楼)*.开标*.*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号市政府大院*号楼)**、联系方式**.*采购人:延吉市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东方红星联系电话:***********地址:延吉市开发区东新村***号**.*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朴永春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延吉市财政局***室(延吉市天池路****号)**、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