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设置创文标识栏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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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受巩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委托,就巩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设置创文标识栏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设置创文标识栏项目 项目编号:GYXHZX[********] 二、采购内容:公益广告造型牌一批 三、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采购人及专家推荐的方式确定了*家供应商。采购人推荐的是: 巩义市******、巩义市******、巩******。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下午**:**. 评标地点: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亚勇、刘朝霞、李琳琳 五、中标信息: 成交商:巩****** 成交商地址:巩义市北山口镇青龙街南侧 成交商联系人:李明林 联系电话:*********** 成交价:******元 工 期:*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巩义市****** ****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