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海湾新城3#、11#、12#、13#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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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新城*#、**#、**#、**#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漳州******建设的位于漳州开发区二区海湾新城*#、**#、**#、**#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局拟核准海湾新城*#、**#、**#、**#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规划手续。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