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市环保局关于2016年12月23日拟作出竣工环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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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通讯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号邮 编:******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状元府建设项目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孔家庄旧村以西、蟠龙河******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总建筑面积*****.*m*,建设*栋*层联排楼,**栋*层联排楼居住户数为***户,地上停车位***个。实际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居民厨房安装抽油烟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喷洒等,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收集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采取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