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灵山县佛子镇及石塘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GXZC2016-J2-SYHLS-92) 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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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受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佛子镇及石塘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佛子镇及石塘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XZC****-J*-SYHLS-**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佛子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灵山县石塘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月**日至**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http://***.******.***.cn) 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号*楼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方秀梅(组长)、陈爱英、曹立金(业主评委)五、成交信息:成交候选人名称:******成交候选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号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伍佰陆拾叁元叁角柒分(¥******.**元)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 曹立金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号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盛******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工期、质量广西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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