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示—新蒲新区洛安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交通系统工程(北区)道路标段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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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洛安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交通系统工程(北区)道路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人遵义洛安******代理机构北京******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项目经理张诚报 价总报价:***,***,***.**元优惠下浮率:*.**%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二中标候选******项目经理雷小平报 价总报价:***,***,***.**元优惠下浮率:*.**%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惠******项目经理谢武报 价总报价:***,***,***.**元优惠下浮率:*.**%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