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岭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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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岭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CLXCGZX-*******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岭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长岭县第二中学、长岭县第三中学、长岭县第四中学,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岭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采购铁床****套,学生课桌椅****套,教师办公桌椅***套,计划投资***.*万元;*.* 工程交货地点:长岭县三所高中,具体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供货,并保证投入使用;*.*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岭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处报名及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注:如为五证合一企业,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长春市卫星路****号)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第二中学、长岭县第三中学、长岭县第四中学 地址:长岭县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岭县联系人:李晓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