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公厕改革市场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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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改革市场化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号文的要求,湖******受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公厕改革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BGTS-GK****-F****
二、项目名称:公厕改革市场化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第一标段:体育馆公厕等七个公厕(金额:**.*万元);第二标段:青龙公厕等五个公厕(金额:**.*万元);第三标段:一初公厕等五个公厕(金额:**.*万元);第四标段:中心港公厕等五个公厕(金额:**.*万元);第五标段:宜家广场公厕等五个公厕(金额:**.*万元);第六标段:毛巾厂公厕等五个公厕(金额:**.*万元)
四、项目预算:***.*万元。
五、投标人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主干道《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证书》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有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浇灌洒水、清运垃圾等设备(提供设备证明文件);
*、投标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须要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
*、提供服务于本项目成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招标单位出具的良好的服务评价。
*、经营活动中无因投标人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件、人员伤亡事故;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由项目主管本人(提供身份证)在湖******报名,报名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开标地点:湖******开标室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联 系 人:鲁丽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博雅豪庭时尚街*栋*-*单元**号
联 系 人:鲁志龙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