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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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经济技******(招标人) 委托的广东******(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宋永平;工期:**天(含出具勘察报告) ;报价:***元/米。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武勇;工期:**天(含出具勘察报告) ;报价:***元/米。第三中标候选人: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叶勇;工期:**天(含出具勘察报告) ;报价:**元/米。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