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关于采购普陀区人民调解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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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普陀区人民调解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普陀区司法局行政区域普陀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普陀区司法局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普陀区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普陀区阳光商务大厦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单位:普陀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名称:普陀区人民调解服务政府采购编号:**-**-z*****采购内容:*、区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及区内各街道(镇)人民调解服务。 *、本次招标有效期为****年-****年,每年采购金额以区人大通过的年度预算为准。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供应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号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本地区一般矛盾纠纷调处服务; *、本地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 *、指导、培训基层人民调解服务; *、其他公益性服务。单一采购理由:根据 《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来组织调解,且调解成功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加盖调委会的公章才可生效,故只有专业人民调解机构具有承接该服务的能力。由于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承接服务主体应熟悉本区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及下属团体长期处理本区调解工作,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为承接该项目的唯一合适主体。公示起止时间:****-**-**至****-**-**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普陀区司法局 地址: 大渡河路****号*号楼**楼 财政部门地址: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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