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编号:CXGTCR2016008)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龙山1宗商务金融用地、1宗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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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慈土资告〔****〕**号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位置(一)慈龙山I******#地块位于龙山镇,东至规划路、南至龙头场耕地、西至规划横四路、北至规划清湾北路。(二)慈龙山Ⅲ******#地块位于龙山镇,东至慈龙山Ⅲ******#地块、南至灵峰路、西至海丰路、北至防护绿地。二、拍卖出让地块的编号、规划条件、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开发程度 起始价总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慈龙山I******#地块 ***** **-** ***.******.*** ** 商务办公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年 现状 **** *** 慈龙山Ⅲ******#地块 ***** **-** ***.******.*** ≥** 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科教用地 **年 现状 ****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拍卖出让活动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缴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费***元。七、竞买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土交易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格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格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保证金交纳以银行到帐为准)。****年*月**日上午**:**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对符合资格要求者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提交申请资格材料原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八、本次拍卖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开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实施监管。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付款期限: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三)土地交付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交付土地。(四)动工及竣工时间:*.慈龙山I******#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动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竣工。*.慈龙山Ⅲ******#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动工,至****年*月**日之前竣工。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女士报名受理电话:****-********联系人:邹女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帐号:*****************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