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西店镇垃圾回收再生处理配套设备试点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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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受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西店镇垃圾回收再生处理配套设备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BGJ****-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西店镇垃圾回收再生处理配套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五、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六、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序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内容及技术规格*垃圾回收再生处理配套设备*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条件*、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招标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时-**:**时 ;下午**:**时-**:**时 。*、发售地点:宁波******(宁海县兴工三路**号二楼)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联系。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传真:****-********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帐号:*******************。开标时需提供宁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置换)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基本账户缴入;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五、其他要求:响应人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年*月*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响应人在****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告知函”由响应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十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尔荣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波******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号二楼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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