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永州市武警支队市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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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永州市支队的委托,对永州市武警支队市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武警支队市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永州市武警支队市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所需物资按片区单位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物资供应期限及每月采购量预算:内容预算金额供应期副食品约**.**万元/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应对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采购要求:服务按时周到,配送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达标,价格优惠合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零售许可证;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有肉类水产检疫证明,能开具发票及机打清单;*、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配送基地、人员和车辆,地点在永州市区或周边地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永州市支队(地址:永州市凤凰园交警支队隔壁)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六、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七、本项目采购招标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永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百业街建行宿舍楼*栋*单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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