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横县马岭镇南新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设备采购)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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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受横县马岭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横县马岭镇南新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横县马岭镇南新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BJCJX-GXJTHW-******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购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年**月**日。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 北******评标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梁志明、罗平、韩海燕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南梧路***号房屋***、***室*.成交报价:人民币陆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横县马岭镇人民政府地址:横县马岭镇联系人及电话:袁工、************.采购代理机构:北******地址:南宁市古城路**号*号楼A座二楼****室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北******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八、质疑和投诉的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横县马岭镇人民政府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