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蒲新区工商分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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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报送****年年度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送年度公示的主体*************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年度报送的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三、年度报送的方式企业年度公示必须通过网上报送,工商部门不收取书式材料。公示网站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http://***.******.***.cn/。****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