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传感器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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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传感器项目”的公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传感器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传感器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规格型号:NIOX MIN*)一氧化氮传感器**个,其主要作用为气体分析,数据传导等,此次采购规格的使用人次为***人次。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我院现需采购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规格型号:NIOX MIN*)一氧化氮传感器**个,因传感器有固定使用期限和使用人次限制,一般使用期限为*年,在到达设定的使用期限或者使用人次耗尽时必须更换新的传感器,否则将无法再进行相关检测。因一氧化氮传感器为设备的必要配件耗材之一,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品牌的传感器无法达到设备的要求,只能采购原设备品牌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的*,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国药(大连)******;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号。四、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 联系人:舒强 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原萍电话:***-********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