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2167)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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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年**月**日**时**分就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二、 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 叶志勇地址: 连平县城东街横巷*号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内带齐有关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六、 中标标的: 序号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中标金额服务要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详见附件¥******.**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工 七、 评标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八、 评标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栋****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楼)九、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负责人晏冬梅 ,成员 魏富裕、池建新、钟 红、吴支华。十、 评审意见等资料(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名称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商务与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推******是**.** **.** **.** *******是**.** **.** **.** *******是**.** **.**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十一、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连平县联系人:吴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栋****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E-mail:hylyzb***@***.com*、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特此公告。附件:《标的》《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