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汕尾电厂2017至2018年度员工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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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汕尾电厂****至****年度员工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 批复文号 ******** 批复单位 ****** 招标人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补充招标公告一、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至****年度员工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 招标编号:****-****C**N****三、 建设单位:******四、 招标代理机构:******五、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cn”等网站上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原招标公告第九条第*款由“*、投标人近*年应至少具有*个保安服务人数**人或以上、服务期限*年或以上、服务地点为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方直接签订的业绩(即非转包分包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投标人与发包方(即使用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顾客满意度证明(或用户证明,若项目已执行完毕),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该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与服务单位直接签署的合同为有效,分包业绩不计。”修改为“*、投标人近*年应至少具有*个保安服务人数**人或以上、服务期限*年或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方直接签订的业绩(即非转包分包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投标人与发包方(即使用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顾客满意度证明(或用户证明,若项目已执行完毕),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该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与服务单位直接签署的合同为有效,分包业绩不计。”。六、 除上述第五条外,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为方便投标人查阅,现将原招标公告内容附后页。七、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名称:******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艺星大厦西侧)-**楼(邮编:******)传真:***-********; 电邮:******;联系人:王罡(***-********)、张冬杰(***-********)、赵令喜(***-********)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名称:******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李洁**********年**月**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