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二七办公区金涛翰林苑1号楼外墙饰面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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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办公区金涛翰林苑*号楼外墙饰面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国有******(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二七办公区金涛翰林苑*号楼外墙饰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江岸区二七路;
*、招标编号:WHQD ZC****-***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万元,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需提供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还需提供项目经理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需提供安全员C证)、施工员、预算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需提供劳务合同、上岗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须提供近二年(**、**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取得在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千代******(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时开始受理),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国有******
联系人:陈溪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电话: ***-********
武汉千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