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12吨15.5米汽车随车吊项目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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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吨**.*米汽车随车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采购人: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名称: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吨**.*米汽车随车吊项目*、供货要求:(*)供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 **个日历天将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交付地点:送货至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项目内容:**吨**.*米汽车随车吊一辆,采购预算约**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供应商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认证证书),所提供车辆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拥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投标时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完整复印件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即“*C”认证证书)。(*)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地方(南通市)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等可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需求变动的,采购人将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请各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招标资料费***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收取,不予退还。*、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年 *月**日上午* :**-* :**。开标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采购联系人:申武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林青青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