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灵山县檀圩镇石球湖村委五马岭9队至石灰塘8队道路硬底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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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檀圩镇石球湖村委五马岭*队至石灰塘*队道路硬底化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檀圩镇石球湖村委五马岭*队至石灰塘*队道路硬底化项目(gxzc****-j*-hcqz-**)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檀圩镇石球湖村委五马岭*队至石灰塘*队道路硬底化,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三、公告媒体:华春建设*********.******.***四、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五、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龚大任(组长)、郭鉴廷、蔡毓林六、成交人名称:******成交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建设局开发小区(新园路)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玖佰捌拾元整(¥******.**)七、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地址: 灵山县内联系人及电话: 劳会计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地址: 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项目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华春建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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