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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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惠安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惠安县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陈小姐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SCGHA*******R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原公告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三、更正事项、内容: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一、接采购人通知,现对XSCGHA*******R\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增加*名保安人员。本项目采购预算更改为人民币玖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万元)*、招标文件 p*-**“*、投标报价至少包含以下成本因素:工资、双休工资、法定节假日费、防暑降温费、劳保费、水电住房补贴、车辆及设备、工具的折旧费、运行费用、维修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收集清运费、管理费、风险金(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税费、利润、人身意外保险、各种补贴和福利等所有费用。即包含完成本项目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做无效投标处理。”现修改为:“投标报价至少包含以下成本因素:工资、双休工资、法定节假日费、防暑降温费、劳保费、水电住房补贴、运行费用、维修人工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管理费、风险金(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税费、利润、人身意外保险、各种补贴和福利等费用。即包含完成本项目以上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做无效投标处理。”*、删除 p**-** “*、投标供应商应书面承诺本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若中标后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招标文件p**-**“*、投标报价至少包含以下成本因素:工资、双休工资、法定节假日费、防暑降温费、劳保费、水电住房补贴、车辆及设备、工具的折旧费、运行费用、维修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收集清运费、管理费、风险金(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税费、利润、人身意外保险、各种补贴和福利等所有费用。即包含完成本项目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投标单价视为包含以上费用的综合体现。”现修改为:“投标报价至少包含以下成本因素:工资、双休工资、法定节假日费、防暑降温费、劳保费、水电住房补贴、运行费用、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管理费、风险金(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税费、利润、人身意外保险、各种补贴和福利等费用。即包含完成本项目以上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投标单价视为包含以上费用的综合体现。”*、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先生,****-********。特此通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二*一七年一月四日四、其它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