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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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单位的“中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YZBZC****/**-ZB-***
三、采购单位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号楼B座****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政法装备采购
项目用途:办公、业务使用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宝******
*、中标金额:柒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万元)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南大街电机厂综合楼一楼
*、联系人:郑保琦
*、联系电话:****-*******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冰、唐玉祥、刘空、郝正庆、亢百勋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玉 刘金柯
电话:***-********、********、********-***
传真:***-********-***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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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