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宜阳县官庄村、桥头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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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宜阳县官庄村、桥头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官庄村、桥头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内容:宜阳县官庄村、桥头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由宜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统一办理借款事宜。 四、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豫资城******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 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号)文件规定,因项目要求时间急,任务重,投资金额巨大,政府购买服务周期较长,承接主体需要备足够实力和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以意见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地址: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政务大厦 *、监督部门:宜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人地址: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财政局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