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2016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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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深圳市******受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二、项目编号:WCH*****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一标段:LED显示屏、便携式计算机、针式打印机、装订机、手电筒、传真机、速印机、视频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五、交货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日(日历日)内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供应商可以为代理商或制造商;若为代理商时,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授权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采购文件售价:***元/标段。*、公告期:自****年*月*日-****年*月**日止。*、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xxjyzx/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八、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十、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十二、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司法局联系人:岳聪颖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名称:深圳市******联系人:郭连杰联系电话:****-*******十四、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十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