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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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委托,就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编号:GCZC-********、项目名称: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建筑智能化的施工、安装、服务等。*、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计划工期:工期**日历天;*.*本项目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余款在竣工审计后付至**%,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可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cn免费下载。*、报名:各投标人需在****年*月**日-****年*月**日,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东坝镇青山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含电汇、网银,须提供回单)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现场勘查: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日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金信息:收款单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开户行: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 号:**********************备注栏写上 (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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