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同安东路(同新路-滨海东大道段)二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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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第 * 页 共 * 页
工程名称 同安东路(同新路-滨海东大道段)二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第*.*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本工程专用本第**页中第**项第**.*、**.*条款“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的第*项内容修改如下:
“*、设计费: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万元,浮动幅度值:-**%(即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号)的要求下浮**%后再下浮**%);
(*)基本设计收费:***.**万元,其他设计收费:**.**万元(设计预算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 。
设计费计算办法:(***.****.***.*+**.**)*(*-**%)(*-**%)=***.**万元。”
*、本工程专用本第**页中第*条款中设计费金额修改为:***.**万元。(以下空白)招标人(项目法人): ****** (印鉴)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