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加密调查监测工作经费A包项目拟采购进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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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加密调查监测工作经费A包”项目拟采购进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申请理由:申请采购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台套,主要用于土壤有机污染物痕量、微量监测,国内类似产品难以满足相关监测工作需要,故申请购置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年*月*日,由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主持,聘请相关专家和律师组成专家组,对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加密调查监测工作经费A包”项目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专项论证。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方的方案陈述,并通过提问,质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详细论证,形成如下意见: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在该项目中所购买的进口设备,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的情况。拟采购的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对比如下:(*)申请购买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扫描灵敏度(电子轰击源EI)*pg八氟萘;离子检测(电子轰击源EI)仪器检出限小于等于**fg,国产设备达不到要求;(*)申请购买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需要跟在用进口设备匹配和互换。专家组建议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购置上述进口设备。*.论证专家组名单:包括专家的姓名、单位、学历、职称。 序号 姓名 单位 学历 职称 * 王绍华 昆明理工大学 大学 高级工程师 * 彭军 昆明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 研究员 * 王立前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大学 高级工程师 * 陈静 云南省农科院 硕士 副研究员 * 邬慧芳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 硕士 律师 *.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昆明市环保局出具的意见:同意采购。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异议方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号楼*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延长线与西福路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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