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州公安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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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公安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公示楚雄州公安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气质联用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申请理由:本次项目采购主要是楚雄州公安局毒品及制毒化学品检验鉴定中心检验装备建设。在考虑到理化室承担全州检验任务的情况下,提高检验准确性、工作效率,满足办案时限要求,提供法律证据,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申请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套 *.专家论证意见:论证时间:****年**月**日论证意见:****年**月**日下午**:**在楚雄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针对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气质联用仪项目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充分听取了采购方所提出的技术需求和初步技术方案,并认真仔细审阅采购所出示的“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认为本项目主要用于全州毒品、易制毒配剂及毒物物证检验任务,对设备的稳定性、精确度、准确性有较高要求,进口设备的稳定性、精确度、准确性、抗干扰效果明显优于国产设备,所以专家一致认为楚雄州公安局对“清单”所列的项目采用进口设备。*.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 马春云 楚雄州药检所 副主任药师 *********** * 谢启明 楚雄师院 教授 *********** * 余建中 楚雄师院 副教授 *********** * 王永平 楚雄州疾控中心 主任技师 *********** * 赵婷婷 滇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 ***********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楚雄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环城西路***号楚雄州公安局 联系电话:*******楚雄州公安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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