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二期)"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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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二期)"项目的公示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二期)"的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二期)采购内容:****年起,我省在现有各州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人社网络体系、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各州市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市级数据集中、分级管理,离休干部凭《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就诊实时结算待遇,为离休人员就医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基金安全,现拟开展“云南省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工作。采购要求:*、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和经办服务要求,完善各州市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系统及省内离休干部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做好现有系统升级维护工作。*、建设省级离休干部数据集中平台,实现将各州市离休干部经办服务和就医结算相关数据同步至省医保中心全省离休干部数据库。*、按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支付审核和离休干部医保基金监管要求,在省级离休干部数据集中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全省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采购预算:******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由于目前我省各州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分别由******和四川******负责建设维护,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系统由云南中******开发建设并提供维护服务。本项目主要是依托现有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及社保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发。为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建设速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二点,第十条关于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从降低系统建设风险,保证系统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的目标出发。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完成本项目招标采购。三、拟定的供货商名称、地址供货商名称:******、四川******、云南中******。供货商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号和成国际研发中心A座三楼、昆明市新迎北区白云路***号官房广场**楼D座、昆明市北京路**号锦华国际酒店*楼。现予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购人)单位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号政通大厦*楼;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昆明市圆通街**号省财政厅办公楼*楼***号联系电话:********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