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诉讼平台建设”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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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诉讼平台建设”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项目名称: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诉讼平台建设*、要求: 产品(货物)名称 标段划分 规格要求及标准 数量 供货地点 移动诉讼平台建设 一个标段 *、建设*套移动诉讼平台,服务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下辖**个基层院; *、建设**套移动法院门户,服务于普洱地区的中级、基层两级法院。 *套移动诉讼平台;**套移动法院门户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项目预算:***万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由******中标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使用的核心办案系统为******生产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截止到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完好,大大提高干警工作效率,本次采购的“移动诉讼平台”是对目前已部署应用的诉讼服务平台等主要系统的升级改造,进行功能扩展,实现移动诉讼服务。在移动诉讼平台系统的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中,均以******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已在多家法院部署应用,经实际运行测试,符合要求。采购人认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云财采[****]*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情况的第十、十一条款规定的情形,故本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层 (******)四、该项目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论证专家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孙华 思茅区定额管理站 高工 * 赵昌波 普洱市天则公证处 公证员 * 艾红 财校 高工 * 胡波 无线电检测站 高工 * 章靖 普洱学院 高工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号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