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文山州住建局拟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第二批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拟支持扶贫项目”的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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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建局拟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第二批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拟支持扶贫项目”的变更公示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滇桂黔石漠化文山片区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批复》和州人民政府对《文山浦发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求明确第二批扶贫基金投放项目的请示》批准同意,州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第二批项目中,砚山县“文砚同城化”市政路网接入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增加建设总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变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原公示项目总投资(万元) 变更项目总投资(万元) 砚山县“文砚同城化”市政路网接入建设项目 ******.** ******.** *、国道***线砚山县城城脚至狮子山段过境公路工程 *****.** *****.** *、省道S***线砚山县城至土锅寨段公路工程 *****.** ******.** *、砚山县大外革至窑上新寨公路工程(含书院街延长线) *****.** *****.** *、砚山县城镇上山(市政)道路工程 ****.** ****.** *、平远镇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 *、砚山县环城南路建设项目 *****.** *****.** *、砚山县兴凤路建设项目 ****.** ****.** *、砚山县兴城大街(砚康路至兴凤路)道路设施工程项目 ****.** ****.**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文山州财政局备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文山市环城南路*号联系电话:****-*******文山州住建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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