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云南省司法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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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项目的公示云南省司法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项目名称: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项目采购*、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工作需要,通过******自有的覆盖全省的有线电视网络将“法律要闻”“图片新闻”“通知公告”“在线视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等定制开发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内容进行宣传点播,拟进行“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项目”采购。*、采购预算:**万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覆盖面、影响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平等享有司法保护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计划借助******经营、管理、建设全省有线电视网络的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的优势,通过******在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手机电视平台、广电互联网平台的渠道,以数字电视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由于******是全省唯一经营、管理、建设全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营商。该项目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提供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号文件中单一来源方式申请情形第二条第十一款有关规定。鉴于以上原因,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货商名称:******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号云南软件园A座**楼。四、属于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十一款“(十一)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采购。专家信息见下表: 姓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王锡生 高级编辑 昆明广播电视台 赵昆 教授 云南财经大学 柳春 主任记者 云南广播电视台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云南省司法厅单位地址:昆明市西昌路**号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单位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号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附件: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专家证件云南省司法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