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SZDY201605: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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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师宗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服务”,拟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㈠项目编号:SZDY******㈡项目名称:师宗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㈢采购内容:师宗县“通源大街北延长线、凤凰大道升级改造、文华路、文笔二号小区三条道路改造(南山路下段、云子山路下段、花镜路下段)及工业园区矣腊二号路、凤翔轻工业园一号路、凤翔轻工业园二号路、生物产业园一号路、生物产业园二号路、惠风新区主干道、次干道、支干道”建设服务(包括项目土建、绿化、亮化、管网工程建设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二、申请原由及相关说明*、此项目分别为县城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为公益类项目,整体规模较大,但项目分散不集中,实施进度参差不统一,多个项目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安置,实施难度还较大。*、为保证政府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本融资平台(承接主体)必须为国有独资独立法人,师宗县******是师宗县国有独资企业,******对项目情况比较熟悉了解,公司人员配备合理,能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三、拟定唯一建设服务单位师宗县城市******四、公示期限及相关事项本项目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到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及师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永光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地址: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财政部门:师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师宗县能源*号小区办公楼**楼****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