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云南省财政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监管系统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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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监管系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一)名称:“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监管系统项目”。(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在“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建设基础上开发“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监管系统”,将融资性担保企业的日常监管、人员监管、许可证监管、业务统计、报表报送、统计查询、风险预警等监管工作统一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中,并通过系统平台与各上下级监管部门,各融资性担保企业级各联系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共同监管交流处理,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从而加强对全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综合管理。 (三)采购预算:**万。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是现在“云南省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基础上进行开发及扩展,由原开发者单位继续完成,可以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一)名称:******(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号*号楼*层四、属于情形本项目属于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十款“(十)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情形,专家信息如下: 姓 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赵 昆 高工 云南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张大好 高工 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管中心 章文杰 高工 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 专家论证意见表附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单位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号*楼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号*楼 联系电话:****- ********云南省财政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