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旺招字:QJ16178-0202: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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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的公示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的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报告编制,采购预算:******.**元 三、申请的理由及相关说明:南盘江上游(曲靖段)已被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优先控制单元,根据《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号)、《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号)及省级项目储备库建设的有关要求,需由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因编制报告时间紧迫,编制质量要求较高,编制难度大,编制过程中需求的材料广泛复杂且涉及面较多且保密性较强。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号第二条第(九)款“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四、编制单位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号五、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交详细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麒麟南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联系人:倪兴武联系电话:****-*******采购人: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曲靖市北园路**号联系人:莫泗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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