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祥云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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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祥云县人民法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数字化法庭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采购项目名称:祥云县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采购内容、要求:数字化法庭设备、系统软件。*、采购预算:本次共采购*套数字化法庭建设,预算价为**.*万元/套,合计**.*万元。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上级法院对数字化法庭建设的要求,为保证数字法庭的兼容性、扩展性和系统整合,充分发挥数字法庭的效能作用,保证法院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本项目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招标确定推广应用的项目,推广使用本系统可避免重复开发、节约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法院办案系统数据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实现后期的法院数据共享、监测。依据祥云县人民政府对《祥云县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数字化法庭建设”项目的请示》(祥法[****]**号文件)的批复,同意我院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是拥有上述核心设备及软件的代理商,在审判实践中能确保我院数字化法庭与最高法院及省、州上级法院数字法庭的对接,实现数据的集成、匹配和兼容。三、拟定供货商名称、地址供货商名称:******四、公示期限及说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祥云县人民法院地址:祥城镇和谐大道中段北侧(祥和广场对面)联系人:王亚文 联系电话:****-*******监管部门:祥云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单位地址:祥云县政务中心***室联系电话:****-*******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祥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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