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YNTLCG2015-045号: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垃圾压缩箱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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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垃圾压缩箱体。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一)采购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压缩箱体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垃圾压缩箱体*只(三)采购预算:******.**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年**月进行了垃圾压缩运输车采购,成交单位为******,现需要增加垃圾压缩箱体*只;垃圾压缩箱体为******NZ****ZYS型压缩式垃圾车使用,现采购的垃圾压缩箱体必须与现有NZ****ZYS型压缩式垃圾车相配套。为了确保垃圾压缩箱体与垃圾运输车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垃圾压缩箱体。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一)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二)公司地址:南宁高新区总部路*号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专家姓名: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 罗建奇 红塔区环卫站 环卫设备 * 龙永忠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法律 * 王震 玉溪通力小汽车修理厂 汽车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提供的材料,三位专家经过充分讨论、质询,形成如下意见:本次采购设备为******NZ****ZYS型压缩式垃圾车的垃圾压缩箱体。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中“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此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地址:玉溪市抚仙路**号联系人:郑丽霞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地址:玉溪市抚仙路**号联系人:李刚、方芳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单位地址:玉溪市抚仙路**号联系人:李德生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