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扫描仪及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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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扫描仪及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扫描仪及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扫描仪及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三)预算金额: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万元扫描仪:**.*万元二、项目申请原因及理由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公禁传[****]***号”文件中对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已确定品牌、型号的具体情况,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玉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九款“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信息“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拟定供货商名称:******“扫描仪”拟定供货商名称:赞华电子系统(深圳)******四、专家信息及专家意见表玉溪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所属具体情形 玉财采〔****〕*号第二条第(九)款 采购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扫描仪及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 预算金额:手机信息无线采集仪:**.*万元扫描仪:**.*万元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张艺林工作单位:******职称: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李宇志工作单位:玉溪市图书馆职称:馆员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史启斌工作单位:玉溪市工信委职称:高级工程师 综合论证意见 根据“云公禁传[****]***号”文件中对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已确定品牌、型号的具体情况,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玉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九款“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论证日期:****年*月*日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并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号联系人:杨昌学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玉溪市迎春街*号市财政局*幢***联系电话:*******、*******玉溪市公安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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