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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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委托的贵州桦利******(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原定于****年**月 **日**时**分开标,由于抽取专家时间延误,延迟到**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深******;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田永豪;工期:***天 ;报价: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第二中标候选人:******;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许建良;工期:***天 ;报价: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卫东;工期:***天 ;报价: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贵州诚信******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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