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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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皖**执恢**号和《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注销扬******位于临泉县经开区姜尚大道西侧、兴泉大道北侧的****-G**号宗地的土地登记和临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面积******.*平方米,用途:工业。特此公告。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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