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QJ-CS201603:2017-2018年度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度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受采购人委托,对****-****年度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在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编号:QJ-CS*******、磋商项目名称:****-****年度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月**日**:**(节假日照休)*、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延长线官房大酒店西侧寥廓山隧道出口三楼)*、费用:免收文件费,只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不办邮寄(含传真,电子邮件等)。*、 采购人:曲靖市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供应商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保证金: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若提供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公司相关资质满足采购要求的书面声明,内容包括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声明格式参见附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项目需求:(*)车辆保险范围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保费的公务用机动车辆,一律纳入统一定点保险范围。(*)车辆统一保险的险种①车辆损失险;②第三者责任险;③车上人员责任险;④不计免赔责任险;(*)保险服务期限本次统一定点保险服务期限为叁年,即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保险费按年计算,按年支付。(*)******的确定为贯彻政府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保险服务要求①考虑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特殊性,******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专门办公室和办公电话等,实现从承保、报案、查勘、定损、理赔的“一站式”服务。②提供**小时全天候受理服务,并配备出险专用车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场查勘和定损。车辆出险报案后,保险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勘并协助处理受损车辆及伤员,及时做好定损工作。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出险、查勘、定损、理赔等服务承诺。③投标人在中标后,我中心将对其所作承诺公示在相关网站上接受监督。④其它服******的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管理①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在本次磋商中,为监督各项承诺落实到位,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②如在合同期内,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累计有三次有效投诉,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取消定点保险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没有投诉,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全部一次无息退还。注:有效投诉是指中标人未履行在投标书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服务承诺,被保险人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投诉事实成立的,即为一次有效投诉。 ③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保费服务期限要求时间进行承保,如未按规定执行保******,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我市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资格。④中标人应于每季度终了后*日内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及中心提交《曲靖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承保及理赔信息报表》及本季度承保情况书面材料。⑤合同的签订:机动车辆保险总合同由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与中标人签订,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投保协议。⑥出险定损按有关规定办理。(*)保费结算保费支付由单位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直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