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芜湖至明光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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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受中************委托,就芜湖至明光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采购(招标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二楼第*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中************芜湖至明光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GN****-**-****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中************芜湖至明光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采购包括装油、运输、卸油等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预计中标金额:*******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预计中标金额:*******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 ****年 *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号财富广场首座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