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洪桥镇东王、中道、潼桥、金星四个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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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洪桥镇东王、中道、潼桥、金星四个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长兴县洪桥镇东王、中道、潼桥、金星四个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拟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总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区块整个施工区域为设计图纸红线范围(含吴家渎, 茆家斗, 陈家浒, 中道村, 张家坟, 杨家浦六个自然村)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进出水口、过路涵管铺设、农田防护、多余垃圾清除并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 **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企业介绍信(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分至** 时**分,下午** 时至**时**分(北京时间)到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幢***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五、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地 址:长兴县洪桥镇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幢***室联系人:马秋华 联系人: 卢工 电 话:*********** 电 话: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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